富商去世,将千万遗产全部留给第三者和私生女!法院:婚外情有违公序

富商去世,将千万遗产全部留给第三者和私生女!法院:婚外情有违公序良俗,但非婚生女可继承总遗产的80%!婚生女:“无法接受,父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小三破坏我们家庭,还能获得遗产就算了,还能获得如此多比例,真的令人无语!”

(来源:海报新闻)

在遗产继承的战场上,情感与法律的较量总是格外引人注目。近日,一起涉及富商、婚外情和非婚生子女的遗产纠纷案件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这不仅是一场关于财产的争夺,更是对家庭伦理、道德观念和法律公正的深刻拷问。

小蕙,一位原本生活在无忧无虑环境中的女性,因为父亲的背叛和母亲的悲剧,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父亲,一位富商,在与母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与第三者黄某生下了女儿朱某博。这一行为不仅破坏了家庭,也给小蕙的母亲带来了极大的精神打击,最终导致她出现精神疾病,并在郁郁寡欢中离世。小蕙因此起诉父亲,要求分割遗产。

在小蕙的母亲去世后,法院判决小蕙可以继承761万余元财产,而父亲继承了剩余的60%。然而,父亲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在审理期间去世。随后,第三者黄某和非婚生女朱某博拿出了父亲在2021年手写的遗嘱,要求继承全部遗产。遗嘱中写道:“我身后的一切财产均由黄某及女儿朱某博继承。”

法院审理后认为,遗嘱中赠予黄某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该部分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女进行法定遗产继承。根据朱某的遗嘱意愿,朱某博可以分得遗产的50%,而本应该给黄某的50%应按法定继承结合对朱某扶养义务情况,进行分配。最终,朱某博继承了80%的遗产,而小蕙只继承了20%。

这一判决结果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有网友表示,这样的判决结果让人难以接受,婚生女的继承份额竟然还没有私生女的多,这不禁让人质疑法律到底在保护谁的利益。也有网友质疑,法官是否受到了第三者的好处,竟然认定一张有错别字的手写遗嘱有效。还有网友指出,私生子享有同等继承权是对婚姻法的亵渎,变相鼓励婚外情,破坏了婚姻的公序良俗。

这起案件触及了社会对于婚姻、家庭和继承权的敏感神经。一方面,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另一方面,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对婚外情和非婚生子女持有负面看法。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判决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到个案的公平正义,也关系到社会价值观的引导。

这起遗产纠纷案件,不仅是对法律的考验,更是对人性的考验。它让我们思考,如何在保护个人权益和维护社会道德之间找到平衡点。法律的公正执行是社会文明的基石,但法律之外,我们还需要更多的同情和理解,来抚慰那些因家庭破裂而受伤的心灵。这起案件虽然已经落下帷幕,但它留给社会的思考却是深远的。

富商去世,将千万遗产全部留给第三者和私生女!法院:婚外情有违公序

富商去世,将千万遗产全部留给第三者和私生女!法院:婚外情有违公序良俗,但非婚生女可继承总遗产的80%!婚生女:“无法接受,父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小三破坏我们家庭,还能获得遗产就算了,还能获得如此多比例,真的令人无语!”

(来源:海报新闻)

父亲去世后,小三突然拿出一张父亲写在 2021 年写的遗嘱,让小蕙的天都塌了!

遗嘱上写着:我身后的一切财物均由黄某和女儿朱某博继成(承)……

小蕙没想到父亲这么狠心,而这一切都要从父亲的背叛说起。

小时候,小蕙也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她和母亲住在别墅里面,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但是父亲受不了黄某的诱惑,和她发生了婚外情,并于2004年生下女儿朱某博。

小蕙的母亲受到刺激出现精神疾病,之后,母亲被父亲赶出别墅,黄某、朱某博住了进来!

母亲郁郁寡欢,含恨去世。小蕙起诉父亲,要求分割遗产。

在小蕙看来,母亲留下的遗产,应该属于自己,毕竟父亲对母亲存在家暴、虐待,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育有一女,

但法院判定,小蕙母亲的遗产由父女二人继承,小蕙继承40%,父亲继承60%,小蕙可以分得761万余元财产。

父亲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但在审理期间死亡。之后小三黄某就和朱某博拿出遗嘱,要求继承全部遗产。

但法院审理认为,遗嘱中赠予黄某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该部分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女进行法定遗产继承。

根据朱某遗嘱的意愿,朱某博可以分得遗产的50%,而本应该给黄某的 50%应按法定继承

结合对朱某扶养义务情况,进行分配。

小蕙在母亲被赶出家门之后,对父亲朱某没有照顾。而朱某蕙陪伴在朱某身边,所以黄某部分朱某博继承60%,朱某蕙继承40%。综合下来,朱某蕙继承朱某遗产的20%,朱某博却继承了80%!

这个结果让小蕙无法接受,她认为父亲的遗产中有部分继承自母亲。现在法院的判决,让自己母亲的财产大部分流向伤害她的第三者及其子女,这不合理!于是她提起上诉。

小蕙在二审中提出,父亲的遗嘱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应认定全部无效。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前提是“平等保护”,一审判决对非婚生女有较大倾斜,违背了立法宗旨。法院一审的判决,就是维护小三,让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观倒退!

黄某一方辩驳:朱某写遗嘱时,原配妻子已经死亡,属于单身状态,无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最终,法院维持原判!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笑死了。婚生女遗产继承份额还没有私生女多。所以法律到底在保护谁!?既然这样,结个屁的婚!本案的典型性在于,完全暴露了私生子有继承权的弊端,明显鼓励出轨,严重破坏婚姻的公序良俗。

也有网友说,这法官是不是收了第三者多少的好处费啊,就这么一张手写纸,还有错别字,也能认定遗嘱有效?我记得之前有一个案子,患者临终前找了律师来录制视频,口述遗嘱,最后法院都认定为无效的遗嘱!这么随便写在纸上的就可以算了?!

还有网友说,私生子享有同等继承权就是对婚姻法最大的亵渎,既然私生子合法那不就是变相性鼓励婚外情吗?那还要婚姻法干什么?

那么,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

大家陷入了一个误区,以为父母的遗产就要给子女继承。

其实,在父母写有遗嘱的情况下,父母可以自行决定他的遗产有谁继承,甚至可以给一个陌生人!

尽管确实来气,但法院判决确实没问题!这不是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给任何人,哪怕是不相干的外人都可以,除非有法定需要抚养的人,必须考虑留一份。

法院的判决不是说偏向非生子女,关键是朱某死之前留下遗嘱,说把遗产留给黄某和朱某博。

因为他和黄某的关系不道德,黄某被取消了继承的权利。

但朱某博的继承权,不会因为法律上不认可父母的这种关系或者父母存在过错而导致其权益受损。

换句话,如果朱某写遗嘱将所以遗产留给朱某博的话,那小蕙一分都得不到!

法律依据:民法典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而自书遗嘱的只要符合形式要件,就算有错别字也是有效的!

当然,法律也是人制定的,这样对还是错,就留给大家去讨论!

就我个人而言,我真的真的非常想知道,这个非婚生子女拥有继承权是哪些人提出的建议并最终又是哪些人给拍板落实的?

为什么有那么多当街殴打小三的,因为没有相关法律保护原配,原配除了使用暴力两败俱伤,没有任何可以维权的办法!

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财产本身就是对一夫一妻制,对婚姻和公序良俗的蔑视和挑战,这种后果对社会是灾难性的,国家应该修正现有法律,从法律意义给予合法婚姻以保护。

小三不就是看准有钱,想上位?明确第三者无权继续家产,私生子也同样无权继承!这样谁还愿意做赔本生意?谁愿意当小三?哪来的私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