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鹤庆一辅警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获刑半年

云南鹤庆一辅警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获刑半年

90后辅警向黑恶头目通风报信

向恶势力头目通风报信致抓捕行动失败,湖北一90后辅警获刑,对此,法律怎么处罚?90后辅警向黑恶头目通风报信(新闻来源:澎湃新闻)

1.湖北90后辅警吴某为了帮助黑恶势力头目逃脱抓捕,在抓捕过程中通过中间人给犯罪嫌疑人吴某通风报信,导致一场精心准备的抓捕行动就此失败。吴某为的行为不但导致了犯罪分子逃脱了法律的惩罚,还严重影响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应当予以严惩。

2、本案中,辅警吴某为作为负责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民警,在警方设卡抓捕的过程中,主动向犯罪嫌疑人吴某通风报信,导致吴某关闭手机,抓捕行动失败,其行为属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同时根据刑法规定,其可能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该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问题在于,吴某作为合同制的辅警,是否属于该罪的犯罪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目前有多种标准,小法认为,应根据职责标准,以是否履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为判断标准,对那些实际履行公务职责,但不具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也应该判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该辅警应当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在给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过程中,大部分都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如果吴某为同时存在收受吴某钱财的情况,且超过3万元,那么吴某为可能构成受贿罪,吴某可能构成行贿罪,吴某为会以犯受贿罪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数罪并罚,吴某也会以行贿罪与其他黑恶犯罪具体罪名数罪并罚。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党中央开展的一项得民心,为人民群众赢的幸福感的行动,获得了全国上下的一致拥护和支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公安机关作为扫黑除恶行动的先锋军,更应当以身作则,以铁的纪律保证队伍纯洁,对吴某为这种破坏公安队伍,影响扫黑除恶行动的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