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伤害事故指,学生在学校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
法律实务中,总结在校学生人身伤害发生原因,一般可划分为三类:
1、学校的设施、设备不健全,或存在安全隐患;
2、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秩序存在漏洞、不足;
3、日常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中发生的意外。
关于追责问题,如果学生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的案件,如果学校存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学校首先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分责任:
情况一:事故中有直接侵权人,对于在校学生实施侵权行为的,由在校的学生以及学校按照过错程度,划分比例来承担责任;
情况二:事故中只有第三人侵权,学校一般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情况三:事故中没有直接侵权人,则学校按照过错程度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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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景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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