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胀都没算,其实违约金不多,罚的不够狠 没什么威慑力 公布个
通胀都没算,其实违约金不多,罚的不够狠。 没什么威慑力 公布个人信息我猜是不在违约协议内,教育局应该违规了,纯纯欺负小孩[吐血]
两名公费师范生放弃就业,莆田市教育局通报:退还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福建省莆田市教育局网
违反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是否该纳入失信行为?
福建省莆田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两则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引发广泛热议。原因是两名公费师范生提出放弃就业。根据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莆田市教育局对二人作出“退还公费教育费用(含学费、住宿费和师范生助学金),并缴纳3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的处理决定。
那么新问题来了,是不是学生退还了培养费用、缴纳了违约金,此事就这么过了?对于一些人来说,那是不公平的,因为这两名学生占用了公费师范生名额去读书,享受了录取时的待遇,取得了相应专业毕业证,获得了相应学位,毕业后却不按约定就业了,那就是有欺骗之嫌,对于真正想走公费师范生路线、立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人来说有失公平,所以,对于这种违约,是否应该纳入失信名单,在一些方面予以限制?比如禁止三年内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比如禁止参军,等等。
对此,大家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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