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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放气,太缺德了!”广东广州,男子将车停在路边公共停车位上,附近商户的物业老板回来后找不到停车位,于是将男子的车三个轮胎的气都给放掉。男子了解到这个车位属于公共停车位,并不是固定车位,周围的商户的车都被这个物业老板放过气。目前,周先生已经报警。(来源:第一现场)
事发当天,周先生将自己的轿车停放在门口的公共停车位上。
然而,当他准备开车时,却发现自己的车有些异样——车身明显倾斜,下车查看才发现,右侧两个轮胎和左后轮竟然全被人为放了气。
周先生顿时火冒三丈,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附近的商家们私下交流时,都提到过一个共同的“嫌疑人”——旁边一家大型商铺的物业老板。
物业老板经常抱怨公共停车位被占,影响他自己停车,对停在这里的车多次放气。
事后,周先生选择报警处理。
1、有人说:这个物业老板不但自私,而且还太缺德了。
也有人说:干物业的几乎就没有好人,自己找不到停车位就拿别人出气,这跟街边的小混混有啥区别?
2、物业老板擅自给周先生车辆轮胎放气的行为,在法律上构成了什么性质?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处以拘留、罚款或两者并罚。
周先生的车辆作为私人财产,李先生放气的行为直接造成了财产损害,符合该条款的规定。
其次,如果此行为导致周先生因车辆无法正常使用而产生经济损失,周先生有权依据《民法典》要求李先生赔偿损失。
3、公共停车位的使用原则是什么?物业老板是否有权因个人或其客户需要而独占或排斥他人停放?
公共停车位是由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设立,供公众免费或付费使用的停车区域,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众停车需求,提高道路资源的利用效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地方性法规,公共停车位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任何人均无权将其视为个人专属或固定停车位,用于排他性使用。
李先生因个人或其客户停车需求而采取放气等手段排除他人停放,显然违反了公共停车位的公平使用原则,不具备任何法律依据。
4、这物业老板是觉得自己是这片儿的‘土皇帝’吗?是不是还得给他配个‘御用停车位’?法治社会,人人平等,别以为有几个钱就能无法无天!
那么关于本案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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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车位被霸占,广州番禺车辆遭报复! 近日,广州番禺区一公共车
公共车位被霸占,广州番禺车辆遭报复!
近日,广州番禺区一公共车位上,周先生车辆轮胎被放气。原因竟是附近商户霸占车位,见周先生停车便报复。网友纷纷谴责:“霸占公共车位太过分,希望能重罚!”此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呼吁加强公共车位监管,共同维护停车秩序。请大家遵守公共秩序,不要将车辆停放在私人或商户霸占的车位上,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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